关于推荐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6                                发布人 : 武友楠

各高校团委,各团市委学少部: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活动旨在树立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为建设和谐文化作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现转发团中央学校部《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并就我省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的具体安排

按照团中央、全国学联名额分配方案,今年江苏分配到“自强之星”候选人6名,“自强之星”提名奖候选人44名。团的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每所学校可以推报候选人1名;各团市委学少部可以推荐候选人1名,团省委将统一组织江苏省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

二、相关事项及要求

1希望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充分挖掘“自强”的丰富时代内涵,寻访青年学生中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力争将这项活动打造成大学校园具有青春故事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2、请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认真组织寻访推荐,并在全校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请通知候选人于20101815日登陆网站(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将推荐表上传至活动专区。

4请于2010115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一式2份以特快专递(中国邮政EMS方式报至团省委学校部,同时将相关文件发至邮箱,请标注邮件主题“自强之星”

候选人材料应包括被提名者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被提名者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

52010年春季开学后,各高校团委应通过本校的校园媒体,对本校“自强之星”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号召全校同学深入学习他们的自强精神。

6、请各地、各高校严格审查推荐候选人事迹的真实情况,推荐候选人将在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团省委将对相关组织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人:武友楠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10号楼105室(210013

联系电话:0258339358686906320(传真)

电子邮箱:83393586@163.com

 

附件: 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方案

 

 

 

         共青团江苏省委学校部 

         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015

 
附件
2010年初转发全国自强之星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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